设为首页|加入收藏|联系我们

 
水泥回转窑用煤标准
作者:.    资讯来源:.    点击数:108
资讯来源:网络媒体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10-9 0:00:00
标准适用于大、中型水泥厂回转窑(直径等于或大于2.5m)烧成用煤,可作为水泥厂及有关
 
设备的技术改造和设计等的依据,亦可作为矿区煤炭资源用途评价,制定煤炭开发加工利用
 
规划的依据。
 
1.技术要求
 
A.煤炭类别
 
   a.一般用煤类别:焦煤、肥煤、1/3焦煤、气肥煤、气煤、1/2中粘煤、弱粘煤、不粘煤。
 
   b.对具备运入多种煤搭配使用的地区,也可搭配使用:无烟煤、瘦煤、贫瘦煤、贫煤、长
 
   焰煤和褐煤等煤类。
  
    c.不能从外地运入其他煤炭的地区经试验合用时,也可单独使用贫煤、贫瘦煤、瘦煤、长
 
   焰煤、褐煤等煤类。
 
B.粒度:粉煤0~6mm、0~25mm,混煤0~50mm,粒煤6~13mm。
 
注:粉煤、末煤、混煤、粒煤数量不足时,可用原煤、洗煤或其他粒度的煤。
 
C.灰分:小于27%。
 
D.挥发分:大于25%。
 
E.发热量:大于21MJ/kg(大于5 000kcal/kg)。
 
F.全硫:小于3%。
 
注:对全硫有特殊要求的窑外分解窑和悬浮预热器窑,可根据用户要求,另行商定。
 
G.如用煤的灰分、挥发分、发热量、全硫达不到本标准1.3、1.4、1.5、1.6的规定时,可采
 
  取配煤措施
 
2.煤的采样和制样
 
按GB475-1983《商品煤样采取方法》和GB474-1983《煤样的制备方法》进行。
 
 
3.试验方法
 
a.煤类按GB5751?986《中国煤炭分类》划分。
 
b.煤的粒度按GB189?63《煤炭粒度分级》划分。
 
c.煤的灰分(Ag)、挥发分(Vr)按GB212-1977《煤的工业分析方法》测定。
 
d.煤的发热量(QyDW)按GB213-979《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》测定。
 
e.煤的全硫(SgQ)按GB214-983《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》测定。
版权所有:中国助磨剂网   闽ICP备06025657号